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专区浪湾路27号,主要经营电子化学品(助焊剂、环保清洗剂、绝缘油(凡立水)、合成树脂(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醇酸树脂)、表面活性剂、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特种工程改性塑料等精细化工产品,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拥有占地面积约40000m2工业园。化学品扩建工程四期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在生产车间1和生产车间4对四期项目进行改扩建,新增聚偏氟乙烯(PVDF)纯化项目,年产量为1000吨;新增766BB表面处理剂项目,年产量为1200吨;新增环氧树脂胶项目,年产量为500吨;新增UV光固化三防漆项目,年产量为800吨;新增聚偏氟乙烯(PVDF)和聚苯硫醚(PPS)改性塑料项目,年产量分别为1800吨。改扩建项目依托原有项目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改扩建项目各生产工序均无化学反应。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广东钜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化学品扩建工程四期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1月获得环评批复《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化学品扩建工程四期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255号);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工程于2024年11月竣工并调试。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化学品扩建工程四期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本次验收期间,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设备变化主要是PVDF生产线设备的减少,均为产污需要收集处理的主要设备,设备的减少不影响生产产能,不会造成重大变动。
2.环境保护措施变动
(1)PVDF生产线
原环评申报时,1#、2#PVDF生产线产生的PVDF废气经一套“冷凝,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处理,风量为6000m³/h,处理后引至FQ-2排放口排放;3#、4#PVDF生产线产生的PVD废气经新增的一套“冷凝,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处理,风量为6000m³/h,处理后引至FQ-2排放口排放。
实际建设中,3#、4#PVDF生产线产生的PVDF废气引至1#、2#PVDF生产线的废气处理措施进行处理,风量为6000m³/h,处理后引至编号为 FQ-387-5的排放口排放,3#、4#PVDF生产线不新增废气措施。
由于PVDF生产线原申报的产污主要生产设备比实际建设数量减少一半,故废气的收集也相应减少一半,则设置废气处理量为3000m³/h 治理设施即能满足收集要求。原1#、2#PVDF与PPS(3#、4#本项目技改的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能力为6000m³/h,通过技改后PPS已全部停产,原废气的处理能力存有3000m³/h的处理能力。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结果表明废气达标排放,故原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能满足3#、4#PVDF生产线产生的废气。
(2)766BB表面处理剂项目、环氧树脂胶项目、UV光固化三防漆项目、PVDF和PPS 改性塑料项目
原环评申报时:766BB表面处理剂项目、环氧树脂胶项目、UV光固化三防漆项目、PVDF和PPS改性塑料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过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引至FQ-3排放口排放,风量为 20000m³/h。
实际建设中,766BB表面处理剂项目、环氧树脂胶项目、UV光固化三防漆项目、PVDF和PPS改性塑料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过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引至编号为FQ-387-4 的排放口排放。风量为7000m3/h。
766BB表面处理剂项目、环氧树脂胶项目、UV光固化三防漆项目、PVDF和PPS改性塑料项目的废气原计划设置20000m3/h的风机收集该废气,由生产设备的特殊性,生产过程中均在密封状态下进行,风量过大则严重影响产品的纯度,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风量调整为7000m³/h,方符合生产要求。
项目变动主要为PVDF生产线设备的减少、PVDF生产线环境保护措施的变动、766BB表面处理剂项目、环氧树脂胶项目、UV光固化三防漆项目、PVDF和PPS改性塑料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变动,项目的变动已通过论证表明无重大变动并编制有《化学品扩建工程四期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次验收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有新增的浓水,生产废水。
(1)新增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2)新增的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PVDF产品水槽回用后剩余的废水以及干燥系统的水进入除尘设备后,经集合管冷却回收的废水。
PVDF产品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D10和水蒸汽,故采用的废气处理措施除了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外,还选用回收设备进行最大程度的资源利用,用蒸汽对吸附了D10的活性炭进行脱附,脱附后的D10和水进入分离槽,上层的D10回用于生产,因此,分离槽下层的废水进入污水站进行处理。
另外,因PPS减产后,PPS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也相应减少。
污水站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的三级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二)废气
本次验收改扩建项目废气主要由:①PVDF产品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投加至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干燥系统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计),冷凝器冷凝产生的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②环氧树脂、766BB表面处理剂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聚偏氟乙烯(PVDF)和聚苯硫醚(PPS)改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粉尘(以颗粒物计)、766BB表面处理剂生产产生的酸雾。③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PVDF产生的不凝气通过管道收集,收集后引至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废气处理系统采用“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的尾气引至28m高排气筒(FQ-387-5/DA004)排放。
PVDF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8m 高排气筒(编号 FQ-387-7/DA007)排放。
环氧树脂胶、766BB 表面处理剂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聚偏氟乙烯(PVDF)和聚苯硫醚(PPS)改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
各个挤压机组中的各产污点、各个搅拌釜的与排气管道直连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碱喷淋+过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经17m高排气筒(FQ-387-4/DA006)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FQ-387-6/DA008)排放。
(三)噪声
项目采用隔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改扩建项目新增的固废主要为废原料桶等包装材料、布袋除尘设备回收的物料、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新增的污泥。
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化学品扩建工程四期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编号:GDZKBG20241122003、GDZKBG20241122003-1)显示: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噪声监测值均及总量控制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5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专区浪湾路27号
联系方式:叶维雪18666139993